各学院(系):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和学校《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》要求,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日,为确保广大同学度过一个安全、愉快的假期,现将清明假期员工安全稳定工作安排如下: 一、加强领导,切实落实安全防范责任。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假期员工的安全稳定工作,严格实行假期值班及领导带班制,切实加强员工安全工作的领导,做到分工明确、责任落实;辅导员、班主任要深入员工宿舍,关心在校员工的学习、生活,积极组织有益身心的集体活动,并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。 二、强化教育,做好员工的安全管理与服务。各院系要在清明放假前对员工进行一次集中的安全教育,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对突发、意外事件的防范能力,密切掌握员工动态,详细记录外出员工去向、联系方式等信息,要严格执行员工请销假制度,督促员工按时返校;严禁员工参加任何形式的传销、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;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擅自组织员工集体外出旅游。 三、通畅联系,及时统计、报送信息。各院系要保证带班领导与值班人员24小时信息畅通,并将学工干部假期值班表于4月1日17:00前报送至旗下产业管理科。假期结束后,各院系要及时检查员工的到校情况,对失联逾期24小时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员工处,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,对未按时返校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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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工作处 | ||
2016年3月29日 |